为适应我县中小学校教学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县直初中、小学及职教中心八所学校,共42人(其中初中12人、小学20人、职教10人,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参与招聘的八所学校均为龙江县县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及职教中心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报考初中各学科和小学英语、体育学科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所报专业(含方向)一致;职教中心招聘会计岗位专业要求为会计审计类、电子商务类;计算机应用岗位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畜牧兽医岗位专业要求为动物医学类;汽车运用与维修岗位专业要求为车辆工程、汽车维修等相近、相关专业;现代农艺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农学、农艺学等相近、相关专业。
6、资格条件: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7、与原龙江县人事局和教育局签定过委托合同的毕业生可以申报小学语数学科,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中专。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②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③有精神病史人员;④县内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发布信息
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江县人民政府网、龙江电视台、龙江县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8日每天8时至11时30分 。
2、报名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人:田向阳、党晓鹏;联系电话:5839921、5831135。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
(4)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