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太湖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幼儿园)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对2011年事业单位(含教育高中、幼儿园教师)新进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度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9名(教育局43名),招聘信息于6月28日开始在太湖县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thxrc.com/)、安徽考编网(http://www.ahkb.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上发布,并在太湖电视台发布相关简讯。考务等其他信息将陆续在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所报岗位实际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一)。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及有招聘任务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集中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报名的现场监督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考生的年龄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历证书的审核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招考岗位的报名登记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0日至7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太湖县新城法华路70号)四楼会议室(熙湖宾馆四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报考岗位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须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人员应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播音岗位的须提交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财会类岗位的须提供财会类国家承认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或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交近期1吋免冠同底照片4张,提交填写好的《2011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在太湖人事人才网http://www.thxrc.com/下载,用A4纸打印),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考试两科共计90元。
4、每个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各主管部门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逐一审查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汇总材料由主管部门于7月16日上午报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初审不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告知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直至试用期结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低于此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可于7月17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六、笔试
2011年度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二)
(二)专业知识
考试范围:见附件二
笔试时间:2011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二),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于7月25日至7月27日17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熙湖宾馆三楼)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具备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增加2分。加分在考生报名时予以登记,经资格审查后确认。
笔试总成绩由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合成,权重分别为40%和60%。
七、面试或技能测试
面试或技能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范围详见附件二)。
计算机、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影视制作、表演、音乐、幼师岗位报考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
其他岗位一律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或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分别见面试和技能测试通知书。
按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30%。考生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九、体检和考核
1、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对象。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权衡,提出拟聘用人员意见。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3、公示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太湖县人事人才网、太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7天。
十、签约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人报告,并附《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证明、考察报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受聘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使用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签订聘用合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并办理列编、行政、工资关系(或财政拨款)、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一:太湖县2011年事业单位(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招聘人数)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或专业 |
招聘人数 |
报 考 条 件 要 求 |
备注 | |||
专 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11 |
县教育局(43) |
高中 |
全额 |
语文 |
2 |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须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 |
|
全额 |
数学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相关专业 | |||||||
全额 |
英语 |
2 |
英语专业 | |||||||
全额 |
历史 |
1 |
历史学及相关专业 | |||||||
全额 |
生物 |
1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及相关专业 | |||||||
全额 |
语文 |
3 |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全额 |
数学 |
3 |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全额 |
英语 |
4 |
英语等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全额 |
历史 |
3 |
历史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全额 |
地理 |
4 |
地理科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全额 |
生物 |
3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全额 |
音乐 |
4 |
音乐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全额 |
应用心理学 |
1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
幼儿园 |
全额 |
幼教 |
10 |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 |
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幼师班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
附件二:2011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范围
一、公共基础知识(二):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
二、专业知识
(一)地质环境(乡镇国土所):环境科学,工程地质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法律(乡镇国土所、徐桥镇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法、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三)财会(乡镇国土所、县卫生事业单位):财政学、会计学和相关会计事务知识等
(四)临床医学、麻醉、公共卫生、护理、中医学、药学、口腔、检验(卫生事业单位):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五)电子信息工程(卫生事业单位):相关专业知识
(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音乐、应用心理学、幼教(教育事业单位):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七)统计(县普查中心):统计法、统计学基础
(八)商贸统计或市场营销(县普查中心):统计法、市场营销
(九)环境监测(县环境监察大队):环保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
(十)公路与桥梁工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公路与桥梁工程相关知识
(十一)土木工程、经济学(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相关专业知识
(十二)音乐(乡镇文化站):作曲、音乐分析、音乐制作、钢琴与声乐基础、合唱与指挥、作曲技术理论、伴奏艺术与实践、合唱队训练、交响乐与歌剧赏析。
(十三)表演(乡镇文化站):表演、导演基础知识、中国话剧、中国戏曲、艺术概论、中国文学史、美学基础。
(十四)建设规划(徐桥镇建设规划和环保分局):相关专业知识
(十五)广播电视工程(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技术、电子信息与技术
(十六)播音与主持(县广播电视台):汉语言文学综合知识、时政、新闻及播音主持等业务知识。
(十七)计算机技术应用(县广播电视台):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系统。
(十八)新闻采编(县广播电视台):汉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写作、时政、新闻业务知识。
(十九)影视制作(县广播电视台):影视理论、非线性编辑制作、三维动画制作。
(二十)整容(县殡葬管理所):殡葬管理条例,整容相关专业知识
三、专业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实际岗位操作能力。
(一)播音与主持:随机抽取稿件朗读、现场模拟主持节目、特长及才艺展示、试镜
(二)新闻采编:随机采访和现场编辑新闻
(三)影视制作:制作新闻、专题、片头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兴建网站、计算机操作等
(五)表演:台词诵读、形体展示、声乐器乐(除钢琴)展示、命题小品表演
(六)音乐:声乐、和声、复调、曲式、器乐(包括键盘、管弦和民乐)、舞蹈、音乐、指挥、文艺主持、视唱练耳
(七)幼师:“弹”、“唱”、“跳”、“讲”、“画”五项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