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各学段学校教师需求实际,结合嘉善县教师流动的总体要求,现就2016年度部分城区公办学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的基本要求
1.多校任职要求。参与公开选调的申报对象必须是自2011年以来参与义务段教师流动的教师(或者是参加工作以来有多校任职经历,且每一所学校工作不少于一年)。
2.工作年限要求。参与公开选调的申报对象必须在相应学段工作满3年及以上(年限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
3.教师资格要求。参与公开选调的教师应具有与选调学科、学段相适应的教师资格。高中段应具有高中(或者职业类)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段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段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参与高中段学科无匹配教师资格的教师其教师资格可以在拟录用后三年内取得,无法按时取得的,三年后(2019年8月1日)回原调出学校。
4.小学语文岗位。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的小学教师在符合相应选调条件下,可以参与小学语文岗位的公开选调。
二、公开选调的申报
(一)各校参与申报的比例
各校2016年度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数比例不限,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申请,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流出学校若已经超编的,在选调拟录用后原则上不再核拨补员计划。
(二)岗位数。2016年度下达各学段选调岗位数分别为:高中段3名,初中段9名,小学段30名,共42名,具体各校岗位见附表。
三、考核录用办法
1.义务教育段按照先学校面试初选、再由县教育局笔试,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2.高中段及浙师大附属实验学校由选调学校自主拟定选调方案实施。
四、公开选调的工作程序
1.指标公布。由教育局统一公布相关各校选调岗位(学科)及岗位人数。
2.方案拟定。相关岗位流入学校根据教育局要求拟定本校面试考核初选方案,方案应包括选调岗位及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报名时间(12月9日前)、面试考核时间及办法、拟推人选公示及其它有关情况等,各校初选方案于12月4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其中浙师大嘉善附属实验学校方案暂时公布在嘉善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网站)。
3.报名及面试。申请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必须书面向人事关系实际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嘉善县2016年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经人事关系实际所在学校批准,按照相关选调学校所确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名,当某岗位(学科)报名人数与核定岗位指标数不足2:1时,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相应核减或者取消。
4.考核上报。各相关学校按照不低于2:1,最高3:1的比例向教育局推荐初选入围教师的名单,并以报告形式(盖章、校长签字)于12月13日5:00前报人事科,报告需注明学校对初选入围教师的面试考核成绩(100分制)。
5.业务测试。全体初选入围教师(除高中段)按岗位(学科)进行业务测试,测试内容为学段、学科专业知识(占70%)以及学科教材教法和教育教学理论等(占30%),满分100分。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10:30。地点:嘉善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6.录用公示。按学校考核占50%、业务测试占50%作为录用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用(成绩并列的以业务测试高者为先),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其它
1.经核定已超编的学校所批准的申报人员一旦录用后,该校原则不再安排需求计划,但结构性缺编的可按排在2016年度教师流动中调整。
2.符合申报条件的初中段教师可以参与小学相关岗位选调。
3.被选调教师其岗位职级在同一个聘期内保留。
4.各校应将本文件精神认真传达至每一位教师,做好相应宣传工作,确保2016年度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6学年度下达相关各校教师流入指标数
2.嘉善县2016年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015年12月2日
《善教人(2015)122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