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城镇化的提速发展要有合理的师资资源基础。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现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逐步消化农村中学富余教师。
(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引导更多教师到艰苦边远薄弱学校任教。
(三)积极引进外地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素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艺双馨、公开择优选调。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崇仁县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不含县二小、三小、四小)。外县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教师。
(二)选调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学校专任教学工作。
2. 具有报考学段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 中学教师只能报考城区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只能报考城区幼儿教师岗位,不能跨学段报考。本县教师年龄不限,外县教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但每位教师只能申报其中某一学段学科岗位。
4. 申报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有五学年(2010年12月31日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申报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有1学年(2014年12月31日之前任教)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计入教龄,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5. 近三年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近三年指2013年、2014年、2015年)。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申报中小学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5学年的;申报幼儿园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1学年的。
(4)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5)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期间,不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含未按有关政策规定请假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
四、编制调整与选调岗位
(一)编制调整
按省定师生比,在可增编制范围内,宝水实验学校教师编制依据学校建设规模标准及实有学生数,适时作出调整。被选调教师原单位编制数量在有编制余额的情况下进行相应调减,基本保持全县中小学校编制总量不变。
(二)选调数量和岗位
选调教师数量:选调教师总数为26人,其中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10人,幼儿教师6人。
选调教师岗位:
县一中:初中语文3人,初中数学3人;
县二中: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2人;
宝水实验学校: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1人、信息技术2人、美术1人、体育2人、幼儿园6人。
五、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外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实行加分。
(一)笔试
中小学、幼儿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50分,原则上教育综合知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100分;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各学段学科均为150分钟。
选调学科岗位人数与笔试人数比例要达到1:3。若笔试人数与选调学科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时,按1:3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选调名额(四舍五入)。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2分。
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年的不加分。借用教师曾在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服务年限参照加分标准执行。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调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参加选调人员须持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除签名外,其它按要求A4纸打印填写并插入近期电子照片)、准考证(按要求A4纸打印个人信息并插入近期电子照片)、加分证明(除签名外,其它均为打印填写)和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行政服务中心缴费发票(报名费为每人300元),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12月30日17:30时止,逾期不予报名。参加教师选调考试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年1月6日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申请表、准考证插入电子相片为个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并在相片位置加盖所在编制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选调教师政府抄告单下发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笔试
参加选调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上午8:30 — 11:00。笔试地点:县一中。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段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四)公示与报批
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预调对象,若预调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技术职称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技术职称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对预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县一中、县二中选调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调学校。考虑本次教师选调时间问题,被选调教师本学期一律在原工作学校任教,暂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本学期结束,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选调入闱教师进行工作考核(外县教师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时,应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进行政审;宝水实验学校拟选调教师工作考核在学校小学部准备开学前启动),报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被选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结合我县实际,按有关政策执行。
七、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调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监察局、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笔试、加分、预调等各环节结果将在崇仁县政府网站和崇仁县教育网站进行公示。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15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15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建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益芳 县教体局局长
陈福良 县人社局局长
陈长清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银昌 县编办主任
成 员:何仉孙 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洪汉文 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周爱民 县人社局副局长
裴九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邓爱明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周建民 县物价局副局长
黄道明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调日常工作,由何仉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十、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1. 崇仁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申请表
2. 崇仁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考试准考证
3. 2015年参加公开选调教师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证明
4. 崇仁县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
崇仁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3日
崇仁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实施方案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