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及《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精神,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的人员必须带好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2014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教师资格要注明种类及任教学科,样稿见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测试费300元,于2014年7月7日—7月11日下午18:00前到崇仁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学年(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满三年)及以上的,由所在编制单位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原单位服务未满五学年(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未满三年)的,须在2014年7月7日18:00前提供由原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局等批准的辞职申请审批表,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考农村小学岗位的考生还必须提供崇仁县户籍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准予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递补入闱面试。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情况,现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而大于等于2:1,该岗位招聘人数不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2)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2:1,该岗位招聘人数暂不调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后,该岗位最后一名拟进入体检的面试人员或该岗位只有一名面试人员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缺考和面试违规作0分处理的不计入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若该岗位二名及以上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缺考和面试违规作0分处理的不计入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该岗位至少保留招聘一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咨询电话:崇仁县教育局人事股0794—6323246,何仉孙13707944559,肖谋荣13879426309;资格审查咨询电话:陈玉辉13879428381,尧欢明13767628208。
三、面试对象
符合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通过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入闱面试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四、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各学科面试组原则上设考官5—7人,面试考官按上级文件要求聘请。说课的总分100分,备课时间45分钟,说课时间: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学科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15分钟以内,其余学科说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的说课教材:幼儿园为大班上册教材(江西高校出版社);小学为五年级下册,语文、数学、音乐、美术为人教版,英语为科普版、科学为广东教育出版社、品德与社会为北师大版、信息技术第六册电子工业出版社,其中体育为三∽四年级人教版。初中为八年级下册,语文、英语、生物、物理为人教版,数学为北师大版,历史为四川教育出版社。高中为高二年级下学期现使用教材,语文(《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选修人教版)、数学(《选修2—2》北师大版)、化学(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人教版)、英语8(《选修》人教版)、生物3(《稳态与环境》必修人教版)。音、体、美、信息技术、幼儿园除说课外,还要进行专业技能现场测试。其中音乐考生要表演自己最拿手的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美术考生要现场速写;信息技术考生要上机操作;幼儿园考生要现场弹钢琴、唱歌、舞蹈、命题简笔画(工具自带)。
五、面试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程序
1.7:00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考点、7:15面试考生凭准考证(人事股审核盖章)进入考点。
2.7:30所有面试考生进入“侯考室”候考,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核查面试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时记录考生面试顺序号,发放“面试证”。考生持“面试证”进行面试。未经工作人员允许,面试考生不得离开“侯考室”。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8:00“侯考室”工作人员引导第01号面试考生到“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0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为15分钟),根据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1名面试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备课室”工作人员发放面试试题和备课纸,并再次审验面试考生证件。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备课室”。
4.8:45“备课室”工作人员引导第01号面试考生到“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为15分钟)。以后每隔10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为15分钟),根据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1名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考生除发放的面试证、备好的教案外(面试试题留在备课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包括身份证等)进入“面试室”,不得向面试考官介绍、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5.考生面试完毕,在得知本人面试成绩后,须立即离开考点。
(二)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侯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证”参加面试。
3.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共同维护面试工作正常秩序。工作人员发现面试考生不听从管理、甚至扰乱面试秩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
4.考生须端正态度,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①除面试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携带其它资料进入“备课室”;
②除面试证、备好的教案外,携带其它资料(包括身份证等)进入“面试室”;
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侯考室”、“备课室”或“面试室”;
④向考官介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六、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经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现场告知考生。
七、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考生7:15进入考点。
(二)面试地点:崇仁县第二中学(县府西路13号)。
(三)面试分组:
1.语文、历史组29人(高中语文3人、初中语文3人、小学语文20人、初中历史3人);
2.数学组28人(高中数学3人、初中数学6人、小学数学19人);
3.英语组33人(高中英语6人、初中英语12人、小学英语15人);
4.物理、生物、化学、科学、体育组24人(初中物理3人、高中生物3人、初中生物1人、高中化学3人、小学科学5人、小学体育9人);
5.美术、信息技术、品德与社会组20人(小学美术7人、小学信息技术7人、小学品德与社会6人);
6.幼儿、音乐组26人(小学音乐5人、幼儿教师21人)。
(四)面试考点管理
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应试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人事股审核盖章)进入考点。应试人员、面试考官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隔断与外界联系。应试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封闭的状况下,临时抽签确定说课顺序。
八、预录与体检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人员省统考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者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0分)×(50÷20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100)];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人员省统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两者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10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10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于2014年7月29日前予以公示。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公布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学科专业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2014年8月6日体检对象带好身份证、2张一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考照片同底)到崇仁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体检表,同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和当地乡镇或市(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婚证明,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可由毕业院校出具遵纪守法证明和计划生育或未婚证明。
(三)2014年8月7日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和《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执行。
九、审核与报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政审,根据政审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县政府审批下发抄告单。
十、聘用与派遣
经政审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派遣到相应学校任教,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被录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试用期内不得借用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也不得将小学教师安排在中学任教或将教师安排在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否则试用期考核定为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新聘用人员于2014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建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益芳 县教育局局长
吴信仁 县人社局局长
陈长清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银昌 县编办主任、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胡卫敬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裴九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建民 县物价局副局长
邓爱明 县监察局副局长
周爱民 县人社局副局长
何仉孙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洪汉文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黄道明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招聘日常工作,由洪汉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样稿)
崇仁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