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2014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今年公开招聘教师112名。其中,高、完中教师82名,县中心幼儿园教师24名、保育员6名(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由县中心幼儿园派遣到山区农村幼儿园支教、扶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高、完中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已与县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11工程”大学毕业生;
(2)已到饶平县教育局报到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家任务生,不含2011、2012、2013年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
(3)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汕头大学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对象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对象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
(二)幼儿园教师、保育员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幼儿教师招聘对象(24名):
招聘对象属应、往届毕业生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对象属幼儿园在职教师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对象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
(1)应、往届毕业生(20名)
①已到饶平县教育局报到的应、往届全日制幼师和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国家任务生);
②应、往届全日制非师范类音乐、舞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任务生);
(2)幼儿园在职教师(4名)
幼儿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有五年以上(即2009年8月1日前在岗、目前仍在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我县县一级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非公办教师。
2、保育员招聘对象(6名):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应聘者须按招聘岗位报考,并于8月12日—14日到以下地点报名:已到饶平县教育局报到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到各生源地中心小学报名;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其他符合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保育员招聘条件的对象到县中心幼儿园报名。
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4、非师范类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非公办幼儿园教师报考还须提交近5年每年3月和9月的工资发放清册、任课功课表复印件,任教幼儿园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考形式
考试分两种情况:属已与县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大学毕业生,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招聘。其他不具备免于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均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取综合得分,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科目:教师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标准
拟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招聘办法及招聘岗位可在报名时备索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