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咸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10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11月16日至1997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2015年咸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8、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咸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yang.gov.cn)、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咸阳人才网(www.xyjob.cn)、咸阳教育网(www.sxyedu.com)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岗位一览表内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0:00—11月20日18:00(20日18:00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16日8:30—11月21日18:00。
3、报名网站: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
4、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附件3)和《诚信承诺书》,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用以往的学历报名。
5、资格初审: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三)网上缴费和报名确认
1、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6日8:30—11月22日18:00。
2、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及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15年咸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3、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退还报名费,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在缴费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东配楼208室)申请减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且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10日9︰00-12月12日8︰3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