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息烽县教育局
一、招聘安排
1、招聘时间:2015年11月14日8:00-18:00
2、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6
二、单位简介
贵阳市息烽县教育局。
三、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毕业的免费师范本科生及研究生,所学专业与选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取得毕业证书,学习成绩优秀。
3、英语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水平。
4、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无违法违纪行为,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选聘学科及人数
息烽县第一中学语文学科5人、数学学科6人、英语学科6人、物理学科3人,共20人。
六、选聘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11月15日(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考生报名时间限定在面试规定时间前)
报名方式及地点:考生可以到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也可以将报名登记表直接传给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邮箱1960873212@qq.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必须按选聘单位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邮箱1960873212@qq.com里,联系电话:0851--87728975或13985461121。考生填写的信息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电话不畅后果自负。
现场审查时需提交材料: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自荐书、身份证、诚信承诺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部分证件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无违法、无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用人单位补验。
七、选聘办法及程序
(一)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填写《贵阳市息烽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递交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自荐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审查,部分证件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无违法、无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可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交用人单位补验。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以及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审查两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选聘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面试测评。
1、面试采取现场试教、面试答辩和评委追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现场确定,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测评要素:包括仪容仪表、专业知识及能力、创新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思维逻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照选聘学科计划选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若拟签协议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重新面试评分)。签订就业协议以后,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2、面试地点和时间:
地点: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西南大学面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8:00——18:00;
陕西师范大学面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4日8:00——18:00;
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面试时间由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发布在本校网站上,请考生关注本校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八、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经息烽县选聘考核小组确定,当即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被聘用者在聘用前由息烽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发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发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和复检费由所在聘用单位负责。体检、政审合格,在息烽县教育网上公示7天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备案,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
(二)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可以到息烽县第一中学实习,实习期间学校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
(三)经学校择优确定为学校聘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本科生及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给予3万元的安家费,并按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共同履行有关协议。
(四)被聘用人员身份为息烽县教育系统全额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退还学校给的3万元安家费。2016年毕业后未按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按违约处理。
九、有关规定、纪律
(一)此次公开选聘,在息烽县选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息烽县教育局牵头,息烽县编委办、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息烽县委第三纪工委、息烽县第一中学组成选聘面试测评小组分别到教育部直属的6所重点师范大学进行设点现场选聘,选聘确定人员立即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在各高校选聘的时间顺序和职位空缺情况,在前面的高校人员已经选聘到位的选聘学科在后面的高校不再另行选聘。
(二)严格公开选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政审等选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选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选聘纪律及选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7月10日前报到,报到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时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政审证明等交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再按规定期限到聘用学校报到,与学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按时到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所签协议处理并支付违约金。
(四)县教育局负责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对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协议的,按《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黔教毕发〔2013〕552号)的规定,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退还的费用通过教育部门上缴本县财政。
(五)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县选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7728975(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851-87721344、87727255(息烽县人社局录调科)
0851-88507518(息烽县第一中学校长室)
监督电话:0851-87721544(息烽县第三纪工委)
0851-8507518(校长室)
18984076808陈万立(校长)
十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