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21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贵阳市)》(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报考区(市、县)招聘职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4.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云岩、南明两城区安排在城区边远学校。
四、招聘程序
“国家级”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报名(附件4)。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同时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区(市、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拟定,请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5日。各区(市、县)教育局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市、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区(市、县)落选的,根据各地录取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区(市、县)内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市(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区(市、县)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9月1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或仍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