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43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6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纪律处分记录。
3.体检合格,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自愿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3.报名有关要求: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重庆市垫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所在院校相应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拟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委人才办以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组成招聘小组后组织实施。
考试考核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10:30开始。
考试考核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考试考核内容及方式: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11:00—12:00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13:00—17:00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分值为100分。
(3)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