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事业单位发展,改善事业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5.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须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10.报考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若以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报考的,本科阶段须为本专业师范类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虽服务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北碚区教委和北碚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填写《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经所在院系盖章,待现场报名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2.报名地点及时间:
(1)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11月30日9:00;
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12月2日9:00;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12月7日9:00;
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12月9日9:00。
联系方式:北碚区教委023-68286362、18996337869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2)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2015年11月15日14:00
2015年11月16日9:00
联系方式:北碚区财政局023-63170180、15922744429
13637838266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根据招聘工作进度,招聘时间和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提前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的岗位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考核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合格人员确定为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人员。
(三)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1.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1)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2)面试(分值为100份)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1:2的比例,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数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分数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且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X60%+面试X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