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2年上半年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和下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二、凡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1、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2、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属下城区人员(含2011年下半年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依据《杭州市教育局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我区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3月3 0 —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4月10 — 11日,材料初审。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属下城区的申请人,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办理材料初审(地址:下城区社区学院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308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4月19—20日,材料复审。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复审并接受申请。
四、有关教师资格分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在杭州教育城域网(http://www.hzedu.net)“网上办事——行政许可——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了解、查询,或向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联系电话:28908812。
五、参加全国统考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等告知或公示将于
六、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和面试等通知,
七、高中、中等职业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后,由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初审合格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和面试通知以及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http://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和面试的告知时间在
受理申请对象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段教师资格人员,受理后认定工作将在3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其中高中、中等职业段教师资格受理后报杭州市教育局统一认定)。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
二○一 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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