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19人)
潘梦男、徐秀秀、陈丽丽、葛林叶、梅一姑、应雲雲、伊一、张喜爱、许颖颖、李莉、沙美珠、胡紫燕、胡飘飘、王陈阳、应晨露、杨慧婷、林璐璐、史璐璐、邵奕
2.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人员(7人)
吴倩、郑蒋月、励娜、王丹红、屠璐琪、杨月铭、白芙蓉
3.具有初中教师资格人员(19人)
励秀璐、朱银辉、张夏、张琼、董琪、包潮峰、王银燕、葛赫赫、林朝霞、张云云、吴敏娜、吴晶晶、包文艳、王梦霞、欧芝芝、周艳、虞震、严一超、毛丹丹
二、经资格审查,下列参加“国考”合格人员及列入国家普招生计划的师范类毕业生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亦予以公示。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6人)
王春月、邵东萍、朱波敏、应芳、郑琼、林颖媚
2.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人员(11人)
刘俊丹、梁瑜、郑熙银、陈思琦、卢琳、曹媛、章启业、王方浩、周晴、周梦梦、莫子欣
3.具有初中教师资格人员(4人)
韩海亚、周飞宇、肖敏紫、林珠
本次公示时间一周(5月11日—5月17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象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反映;若无异议,上述人员可于2012年5月30日—6月1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随带受理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象山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65769960。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6573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