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布局调整的后勤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周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解决代课教师事宜的会议纪要》[2011]3号,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2000年被清退的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工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1999年、2000年被清退,清退时在周宁任教,且取得小学代课教师业务考试合格证书、中(幼)师函授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代课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无违反综治、计生、信访条例规定。
3、取得小学代课教师业务考试合格证书、中(幼)师函授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要求。
三、招聘方法、时间、地点
1、招聘方法:
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考试。考试内容为2012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统一笔试——《教育综合知识》部分。
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③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④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15个工作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⑤拟聘用人员,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时,其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⑥招聘的工勤人员统一安排到玛坑中心小学任教。
2、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4月1-10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址:www.eeafj.cn);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考试时间:4月21日(全省统一笔试)。
考试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城关(详见考试通知单)。
四、招聘待遇
招聘后,即为教育系统合同制工人。
招聘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只能补足10年,其保险费补缴费用,单位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如个人要求补工龄超过10年的,所需保险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
资格审核应随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小学代课教师业务考试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第二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婚育证明书、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2张。
五、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周宁县公务员局 周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