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霞浦县中(幼)函代课教师 24名,其中:84年前中幼函代课教师4名,84年后中函代课教师 15名,幼函代课教师 5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004年12月前清理清退时在册的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幼)师函授毕业的代课教师(包括1984年前参加代课,并于我县最后一批中函学员毕业前取得自学考试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者),并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农村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4月6日。
(二)报名办法:
中(幼)函代课教师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教育局自考办)。现场报名应提交的材料:中(幼)函代课教师必须提供代课证、二乙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乡镇(街道)计生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在霞浦教育网(www.xpjy.net)上下载。同时须提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三)咨询电话:人事股 05938635265, 0593-8831636,
自考办0593-8899351,
四、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
(二)笔试地点:宁德市(具体考场地点另通知)
五、笔试内容及分数
所有报考对象必须参加省组织的统一笔试,上午考教育综合知识,下午考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中函、幼函代课教师只参加笔试,不参加面试。
录用总分计分办法。中(幼)函代课教师录用办法是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最后一个岗位出现分数并列,按代课证中认定的“最后一次代课时间”前后排序;若“最后一次代课时间”出现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若学历出现并列,按代课期间取得荣誉表彰级别高低排序(荣誉称号只限省、市、县先进(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六、考核聘用办法
(一)体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录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录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安排任教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岗位调配原则
按同类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自主择岗.
八、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监督电话:0593-88315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霞浦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霞浦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计划 | 专业 | 学历 | 学历 类别 | 性别 | 年龄 | 面向 地区 | 笔试 形式 | 备 注 |
1 | 农村小学 | 2 | 小学语文 | 中专 | 中师函授 | 不限 | 年龄可适当放宽 | 霞浦县 | 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 招收84年前中函代课教师 | |
小学教师或生管教师 | 2 | 小学数学 | 中专 | 中师函授 | 不限 | 霞浦县 | |||||
8 | 小学语文 | 中专 | 中师函授 | 不限 | 霞浦县 | 招收84年后中函代课教师 | |||||
7 | 小学数学 | 中专 | 中师函授 | 不限 | 霞浦县 | ||||||
幼儿教师 | 5 | 幼儿教育 (学前教育) | 中专 | 幼师函授 | 不限 | 霞浦县 | 招收幼函代课教师 | ||||
合计 | 24 | ||||||||||
教育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 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盖章) | 人事部门意见(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