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
2012年宁德市5所市直学校公开招聘16名教师,具体岗位见《2012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2年普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0日至1994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为准。
4、面向地区“宁德市”是指2012年4月10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大专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5符合《2012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中提出的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每个报名对象只能报考宁德市市直中小学今年招聘中的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报名方式:www.wenwu8.com
招聘新任教师按照2012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工作的安排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全省统一笔试网上报名工作;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在职教师的笔试报名也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网上报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中的“委托考试”模块报名)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阅相关通知,报名者要认真阅读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及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3、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招聘学校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四、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1、报考“招聘新任教师”或“招聘在职教师”的人员均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2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2012年“教师招聘”笔试定于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专业知识”共设29个专业类别(具体见闽考院社[2012]5号文件附件序号2至30),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于5月10日前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向应聘者本人公布。
2、笔试地点设宁德市蕉城区,具体考点、考场和每场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报考人员的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时间为准,自行打印。
五、面试
1、宁德市市直中小学招聘新任教师和招聘在职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基本技能、片段教学、答辩等)和综合素养(即兴表达、临时答问等)。
2、参加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本人必须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2012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表》(附件二))、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所报学校确认,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公布。
3、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4、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笔试的准考证、身份证。
六、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的40%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
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及在职教师工作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确保公开招聘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个别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由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招聘信息详见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和宁德市人事人才网(www.fjndrs.com)。
3、各招聘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地点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公布。
4、咨询电话
笔试咨询电话: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郑先生: 0591-87665932
宁德市自考办叶先生: 0593-2915691
面试咨询电话: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宁德一中 0593-2822408
宁德市高级中学 0593-2822078
宁德市民族中学 0593-6382120
福安师范附小 0593-6578007
宁德市特教校 0593-3882475
5、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2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计划表》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