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郫县行政辖区内的学历合格人员(注:党校学历除外;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 在郫县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其他全日制学校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由学校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市教育局申请。)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于2015年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照片大小:宽114Χ高156,不超过20KB),并查看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认定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提示将在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告知,请及时查看);
2.2015届应届毕业生本次申请教师资格,应先到学校(高校为教务处)登记,由学校(高校为教务处)统一安排申报工作。
3.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具体安排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到郫县教育局(地址:郫县德源新城红旗大道北段221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1式2份(网报成功后,自己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届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各年度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2. 2015届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校出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
⑥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⑦个人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届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4.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初步安排在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见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5. 体检安排在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束后,具体安排见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6、全部程序结束后,发放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见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户籍不在郫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郫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六、咨询电话:028-87931823 (冯老师)
郫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