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1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015年8月26日)
为完善我县公民办教育结构,进一步激活教育办学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5人,到桃江县玉潭学校任教,编制放武潭镇中心学校。
一、招聘职位
1、小学教师6人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合计 |
职位数 |
2 |
2 |
1 |
1 |
6 |
2、初中教师9人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合计 |
职位数 |
2 |
1 |
1 |
3 |
1 |
1 |
9 |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学历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
4.报考者,应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文科类科目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报考理科类科目教师必须具有二级乙等普通话证书。
6.报考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2日。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3.按所设科目岗位报名。
4.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5.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
四、招聘办法
1.笔试
①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0:30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内容:报考小学职位的教师为报考职位的小学、初中、高中内容;报考初中职位的教师为报考职位的初中、高中内容。
④分值:100分制按60%计入总分。
2.试教
①时间:2015年9月12日
②试教地点:另行通知。
③试教对象:分科目根据科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2确定试教对象。
④试教内容:小学:桃江县小学学校使用的中高年级教材内容;初中:初中化学为九年级桃江县学校使用的化学教材内容;其他科目为七、八年级桃江县学校使用教材内容,具体内容抽签决定。
⑤试教顺序当天抽签决定。
⑥分值:100分制按40%计入总分。
3.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五、聘任程序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分,按高分到低分分类别、科目按招聘人数确定拟聘对象。
2.对拟聘对象予以公示。
3.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六、纪律要求
所有应考人员与招聘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徇私舞弊,扰乱招聘,违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员的责任。
七、招聘教师管理
1.拟聘对象由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审定后聘用。上岗一个月后办理聘任手续,享受国家编制教师待遇。
2.招聘的教师在玉潭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全部由桃江县玉潭学校负责。
八、本次招聘由县教育局为主负责组织,招聘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编委办
桃江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