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2015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前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编发〔2015〕8号通知要求,今年我县面向县内招聘幼儿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必须在安化县内公、民办幼儿园幼儿教育(以下简称“幼教”)岗位从事幼教工作连续6个学期以上(含6个学期,工作时间计算到2015年7月30日止,凡兼职从事幼教工作的一律不计算为服务时间),且现今仍然在县内幼教工作岗位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3日(含)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4.必须取得幼儿教师(学前教育)资格证。
5.县内在职在编的幼儿教师及在本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准报考。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单 位 |
幼 师 |
小 计 |
清塘铺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梅城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长塘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大福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羊角塘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东坪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马路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奎溪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烟溪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平口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合 计 |
10 |
10 |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2015年7月13日至7月16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地点
安化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7-7231619)。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1套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安化县2015年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证明有无违法犯罪行为)和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证明是否婚育,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并提供任教经历证明材料(在公办幼儿园任教的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供,并由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在民办幼儿园任教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并由分管教育的乡镇领导签字)。
专科(含)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办法: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 chsi.com.cn/),进入“零散查询” 栏目,通过支付宝或手机短信(联通可用,移动手机不可用)购买查询码(2元/个,限用一次);中等教育学历则登陆“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 http://zcc.hnedu.cn/zzfind/),按查询步骤完成操作并打印查询结果。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计分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笔试范围为幼教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中说课材料撰写或教学活动方案(班级活动方案)等设计占15%。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计分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组织递补对象体检,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聘用及管理
1.在体检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如总分相等,则以笔试成绩优先。
2.被聘人员必须在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在县教育局六楼大会议室集合,并按成绩选择工作单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按名次依次递补。被聘人员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一经确定,必须服从安排,并与该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本公告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请参阅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hua.gov.cn/)、安化教育网(http://www.anhuaedu.com)。
特此公告。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化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