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双甸镇公办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如东县双甸镇双南幼儿园和鹤井幼儿园是双甸镇所属公立幼儿园,现因扩班、增配等原因,需面向全县招聘幼儿教师数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高,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对孩子具有爱心、耐心,善于与家长沟通,能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心理缺陷,无精神病史,无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传染病及传染病史;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保育员证并有幼儿园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育婴师证等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2015年8月24日-8月27日(8:00-17:00)到双甸镇教育联络组报名(地址:双甸镇原双甸镇中内),联系电话:0513-84517890、13584606688。
(二)笔试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思想工作、学前教育工作等相关知识。
(三)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为弹唱、讲故事、主题绘画、舞蹈、写字、说课。
(四)体检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不多于应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幼儿园健康体检要求。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政审出现不合格情况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双甸镇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与管理
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保险,参照现有在园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聘用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镇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镇纪委监察办:84614420、镇社会事业办:84614413
本简章由双甸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