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九中学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九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1.初中思想品德教师岗位(1人):承担初中思想品德6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2.保安员岗位(1人):承担保安员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厦门市户籍优先。
(二)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初中思品教师岗位:
(1)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教学经历者优先,有较强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强。
(3)持有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保安员岗位:
(1)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
(2)初中及以上学历,接受过与保安员工作相关的培训。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5年8月20日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和厦门市第九中学校园网(http://www.xmjiuzhong.com)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或网络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
2015年08月27日—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联系人:谢老师(人事干部)
咨询电话:5852048或8597722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九中学人事干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和厦门市第九中学校园网(http://www.xmjiuzhong.com)外网。审查未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厦门市第九中学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
(三)考试办法
1.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第九中学教务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发布在厦门市第九中学校园网(http://www.xmjiuzhong.com)。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3: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和厦门市第九中学校园网(http://www.xmjiuzhong.com)外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第九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第九中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第九中学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