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及我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结合我校紧缺校园保洁员、校医的情况,2015年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校医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一)公益性岗位:校园保洁员8名
(二)校医:1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条件
按照《就业促进法》、《广西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桂林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从广西户籍的“4050”、“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中产生。报名人员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已被就业援助过且曾在或正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校医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至1996年9月1日);
6、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及职业医生资格证。
三、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
被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工资待遇为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400元/月)。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按规定标准缴纳,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二)校医
被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10日
报名地点: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208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象塘路226号)
联系电话:0773-2267898
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