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巴南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2012年巴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6名。具体岗位详见“学科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简章规定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热受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素质;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6.自愿在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岗位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英语教师岗位可以放宽至全日制非师范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职教师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需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除中职教师岗位外,其余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报到时提供)。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学科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2日—24日。
2.报名地点:巴南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巴南区鱼洞街道)。
区教委咨询电话:66227003;联系人:牟老师、唐老师;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6239580,联系人:徐老师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报岗位:根据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岗位,填报相应的教师岗位,(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岗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6.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和专业,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7.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2年3月30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4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综合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成绩的30%与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成绩的7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幼教教师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特殊岗位未达1:3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若该学科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巴南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为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其中:文理科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为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教师和中职教师专业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分为讲课和本学科专业技能实作考核,满分100分。讲课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实作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 3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考核、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在巴南教育网上公布。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均在未上报审批前)。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证书交招聘单位审核后方可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时,2012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的人员,取消录取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因此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 巴南区公开招聘2012年度教师报名推荐表
2. 巴南区2012公开年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