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3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
2.2012届全日制国家“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
3.2012届全日制音乐专业院校的音乐专业、体育专业院校的体育专业、美术专业院校的美术专业本科毕业生;
4.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
毕业时定向安排就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毕业时同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师范专业学生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须取得公共英语三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355分及以上;其它专业毕业生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理工科毕业生须取得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其它专业毕业生须取得计算机一级及以上证书。中文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它专业毕业生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职位报名。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联系电话:023—63835424,023-63841598。
1.网上报名
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7:00,报名者登录渝中教育网(网址:www.yzedu.com)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网生成的《渝中区中小学、幼儿园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表》。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者于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至3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渝中区教委(渝中区八一路39号)五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网上生成的《渝中区中小学、幼儿园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
(2)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3)报名者本人毕业学校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4)报名者本人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原件1份;
(5)报名者本人所取得的各类等级证书原件(无英语等级合格证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报名),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使用A4纸。
3.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至3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期间,登陆渝中教育网(网址:www.yzedu.com)打佣准考证》。
(二)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为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笔试、专业技能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含教师基本功)采取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达到120分为基本合格线,在达到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除紧缺岗位外,根据该岗位考生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的30%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40%之和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眩若排序到最后一名考核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需达到120分以上。
2.面试
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和渝中区教委组织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应出具相应说明报渝中区教委和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3.考试时间和地点
(1)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2日至4月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除招聘单位有特殊要求外,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上述项目都相同,则报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眩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体检合格者,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和渝中教育网(http://www.yzedu.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如2012年7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中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