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新星幼儿园2015年临时聘用教职工招聘简章
杭州市余杭区新星幼儿园是浙江省首批示范幼儿园,浙江省新《纲要》实验园,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随着教育集团化的推进,新学期园区规模扩大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幼儿教师、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热爱学前教育工作,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团纪、行政处分。
2.教师具有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及食堂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保育员幼师职高以及大专学历优先)。
3.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保育员、食堂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高级工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余杭区户籍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2日下午(1:00——4:30),8月23日全天(8:30——4:30),应聘者可到余杭区新星幼儿园本部(沿山路99号)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保育员上岗证原件与复印件或厨师证
(5)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内容及办法
(1)教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面试(试讲、才艺等)。理论考试占30%,面试占70%。保育员与食堂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考核内容为面试,内容为专业素养、仪表气质、工作规范、动手实践能力等。
(2)办法:由余杭区新星幼儿园招聘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考核。
(3)考核时间:8月24日(8:00准时开始);考核地点:新星幼儿园南苑分园(南苑街道东和新区41号)
3.体检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
4.录用
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考核合格者,按综合能力高低录用。拟录用人
员必须报教育局审批同意。经教育局同意后,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2日下午(1:30——4:30)、8月23日全天(上午8:3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余杭区新星幼儿园本部(沿山路99号)
3.联系人:郑老师(18969008856)
4.联系电话:86222730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