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余杭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合理配置学校教师资源,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学校(单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余杭区教育学院4名(办公室主任1名、干训处主任1名、科研处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临平教育辅导站1名(初中学科教师);塘栖教育辅导站1名(初中学科教师);良渚教育辅导站1名(小学学科教师);临平一小3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天长世纪小学2名(语文1名、英语1名);临平三小3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范围为浙江省内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其中教育学院和教育辅导站岗位招聘范围为余杭区内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男在四十五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四十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教龄5年及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体条件
(1)报小学岗位的须获得区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
(2)报教育辅导站岗位的须有学校中层任职经历。
(3)报教育学院中层岗位的须担任学校中层正职满3年;中学教师须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龄8年及以上,曾获得区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在职称、任职经历要求上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个人报名。教师个人自愿报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报名材料于2015年6月16日前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⑴个人报名登记表一份;
⑵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区级及以上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中层任职经历证明。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排列。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单位)考核。招聘学校(单位)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
4.讨论决定。各校(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任用方案,报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后,提交区教育局党委讨论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5.公示。确定拟招聘对象后,在余杭教育网公示3天。
6.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招聘人员与招聘学校(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按照任期基本工作要求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任期已满而没有被续聘的人员,流动到区内其他学校任教。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
附件:余杭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0日
余杭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