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咸宁市咸安区公开招聘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咸宁市咸安区公务员局、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愿意在农村初小、教学点长期工作的;
3、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3、2014、2015年毕业的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咸安区教育系统2004年聘用一直在岗且现由财政发工资的人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8、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及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双溪:李沛2人;
大幕:桃花尖2人,蔡桥1人;
桂花:坳下2人,干坑2人,盘源1人,桃坪1人;
高桥:黄铁2人;
贺胜:万秀1人,凤竹1人;
横沟:鹿过2人;
汀泗:古塘2人;
马桥:沈廖1人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在咸安教育信息网(www.xajy.net)、咸安区公务员局(http://gwy.xianan.gov.cn/index.php)网上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四)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聘用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