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检合格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150101010705 |
王海霞 |
鹤壁市第七中学语文 |
150202021707 |
邢徳焕 |
鹤壁市湘江小学数学 |
二、政审有关要求
请复检合格人员于8月24日(星期一)前,提交下列材料进行政审。材料交至市教育局人事科604房间,联系电话:3317955。
1、毕业证书原件;
2、已进行学历认证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未进行学历认证者,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认证费用100元,统一进行学历认证;
3、教师资格证原件;
4、关于本人档案和《就业报到证》
(1)在鹤壁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人员,提交人事代理合同原件。
(2)本人档案在鹤壁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未进行人事代理人员,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
(3)本人档案在鹤壁市教育局人事科存放人员,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
(4)本人档案在鹤壁市人才交流中心、鹤壁市教育局人事科之外的单位存放人员,可到鹤壁市教育局人事科604房间领取《商调档案函》,从档案管理部门取出本人档案后,提交本人档案和《就业报到证》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
已婚人员由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凡已婚人员不得隐瞒已婚,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