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就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共319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22日—23日(星期三至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城西小学(地址:池州市秋浦西路26号,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18756609551)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参加复审的考生,自行打印资格复审表。
2、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标准为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66-3219827(区教育局)、3214809(区人社局)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度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局
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