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池州市贵池区编制委员会同意,并报经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含农村区直学校)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名。现就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类别、岗位(学科)及计划数
根据区编委下达的招聘计划和有关中小学校的岗位需求,按照科学设岗、合理配置的要求,招聘各学科教师。招聘类别为农村中小学校(含农村区直学校)。具体招聘岗位(学科)及计划数见下表:
2012年池州市贵池区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需求表(110名)
序号 |
招聘类别 |
招聘岗位 |
学科计划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化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会计 |
1 |
农村区直学校 |
高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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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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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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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2 |
农村初中 |
初中 |
32 |
6 |
8 |
8 |
3 |
3 |
2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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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村小学 |
小学 |
74 |
25 |
3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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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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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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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31 |
41 |
13 |
3 |
3 |
2 |
4 |
4 |
1 |
7 |
1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以下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农村区直学校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乌沙中学会计专业课人员除外)。
属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贵池人事人才网、贵池教育体育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5至6月29日,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池州市第十六中学(原贵池区杏花村中学,秀山国际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0566-2621892。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以及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7月31日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审验)。
报考人员按岗位(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认定的任教学科必须相一致。师范类初等教育方向专业毕业生如教师资格证未注明任教学科的可按所学的文理科方向自选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否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学科)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告知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它岗位。经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核减或者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调剂到同类别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学科)并公告,对于增加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学科)可以补报,补报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招聘计划数未增加和核减的岗位(学科)不再补报,也不允许改报。
3、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笔试费90元(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交纳。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2年7月6日8:00~17:30。地点在贵池区城西小学(秋浦西路26号,联系电话:0566-2032714),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20%和80%合成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专业知识指考生所报考学科的相关专业知识(以高中知识为起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13日之前公布。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西部志愿者的大学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考生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加分所需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逾期不再补办。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总成绩设立60分为合格线,对笔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分类别、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若有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学科)计划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当日该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合成成绩和招聘计划数,按报考类别,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