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及农村高中教师紧缺的矛盾,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在编教师,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为上述学校选调部分急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计划
选调岗位计划36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本县在编在岗教师;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所在学校及学区管委会同意报考;
(六)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须承诺服从调入单位的岗位聘任办法,若调入单位没有相应岗位,同意高职低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8—19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寿县教育局东附楼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1)《寿县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从附件2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须签署所在学校及学区同意报考的意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4张;
5.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已经聘用的,退回原校,并通报批评。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4)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特殊情况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取消计划的岗位,允许报考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学校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4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研室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文史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40分,文史知识占60分。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专业测试,学校招聘岗位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教研室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缴纳。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学校组织实施。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即为拟选调人员,在教育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将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4221093(县教育局)、4021171(县人社局)
特此公告
附件:1.计划一览表.rar
寿县教育局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