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调配城乡教师资源,经池州市贵池区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从区内农村中小学(含农村区直学校)选调60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就选调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际需求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序号 |
选调学校 |
选调岗位 |
科目计划数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化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1 |
池州二中 |
初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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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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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池州三中 |
初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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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池州十中 |
初中 |
16 |
3 |
4 |
4 |
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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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池州十六中 |
初中 |
2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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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滨湖实验学校 |
小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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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验小学 |
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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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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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关小学 |
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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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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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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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西小学 |
小学 |
8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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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1 |
9 |
池口小学 |
小学 |
6 |
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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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杏花村小学 |
小学 |
1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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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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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湖小学 |
小学 |
11 |
4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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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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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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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17 |
23 |
8 |
1 |
2 |
2 |
1 |
4 |
1 |
1 |
三、选调范围
池州市贵池区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教师(含农村区直学校)。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专业可不限;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专业必须一致(以教师资格证为准)。
(三)在本区内农村中小学任教工龄满五年以上(即2007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且目前属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其中农村区直学校教师只能报初中岗位。
五、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程序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公告
本次考试选调方案由贵池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调公告将在贵池教育体育网和贵池区教育局公示栏上发布。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
2.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贵池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提供同底3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调入学校如果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低聘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须作书面承诺。
3.考试收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报名时每人收取笔试费45元;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交纳)。
4.资格审查。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报名。
5.准考证发放。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80分),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分值为20分),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成绩于2012年7月29日公布。
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少于选调学科计划数的,该学科笔试设立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调计划数,分类别、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若有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选调人员的基本素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学科)计划数的,设置面试最低控制合格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线为当日该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3.成绩合成
选调人员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核
根据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内容主要为师德表现、工作表现、组织纪律、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及近三年的教育教学成绩。如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予选调。
因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最终合成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调人员。
(六)公示
拟调人员名单在贵池教育体育网和贵池区教育局公告栏公示3天。对成绩和结果有异议,经核实确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拟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取消拟调资格造成缺额的,按最终合成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按选调计划数和最终合成成绩,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调对象选择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如有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而造成缺额的,按以上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成立池州市贵池区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由贵池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人社、教育、编制、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池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确保选调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贵池区教育局、贵池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66—2032714
区人社局:0566—3214811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66—2022589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局 池州市贵池区人社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