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2015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和引进优秀初中教师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面向芦淞区区聘代课教师公开招聘2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引进优秀初中教师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一)面向社会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2名。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7名、英语教师8名、体育教师2名。
(二)从芦淞区区聘代课教师中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0名。分A、B组招聘,A组:语文、数学、英语共招13名,B组:音乐、体育、美术共招7名。
(三)引进优秀初中教师人才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敬岗爱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良好;
2、具有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学科职位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职位须达到二乙及以上;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4、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并服从分配。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具体招聘职数、定点岗位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芦淞教育信息网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教育信息网(http://www.ls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芦淞区立人学校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和网上报名。
(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3)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所有应聘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英语学科应聘者还须提供大学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另外:
[1]芦淞区区聘代课教师须提供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区聘在岗代课教师身份、现任教学科、现任教学校考核意见及考核等第)(见附件3)。
[2]报考人才引进的还须提供特级教师或现任地市级学科带头人认定文件和证书等。
(5)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找到应聘者本人的电话,确保通话畅通并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按不得低于1:3的比例确定。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调整到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芦淞教育信息网)。
1.面向社会招聘农村小学教师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
第一轮考试: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全体考生参加统一的笔试。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新课程等基本理论及其运用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第二轮考试: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所有学科考生参加。
(2)计分办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入围方式:
分学科按照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分学科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考生,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试确定参加体检考生)。
2.从芦淞区区聘代课教师中招聘农村小学教师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
第一轮考试: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全体考生参加统一的笔试。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新课程等基本理论及其运用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第二轮考试: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所有学科考生参加。
(2)计分办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入围方式:
分A、B组按照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分A、B组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生(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考生,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试确定参加体检考生)。
3.引进优秀初中教师人才。只参加面试,面试为课堂教学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政务网、芦淞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七)分配及聘用
1、分配。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分配到学校。
社会招聘拟聘用人员分配:分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公布的对应学科岗位中自主选择。
代课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分配:分A、B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公布的对应学科岗位中自主选择。
以上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选择定点岗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职位(同一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引进优秀初中教师人才拟聘用人员分配: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芦淞区教育局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芦淞区人社局0731-28580617
芦淞区监察局0731-28580628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409、28681082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芦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市芦淞区2015年招聘职数、岗位及报名条件
附件2:株洲市芦淞区2015年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和引
进优秀初中教师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芦淞区区聘代课教师证明(参照样本)
芦淞区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