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攸办发〔2012〕13号)的文件精神,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合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2015年县教育局、卫生局所属的二级事业机构共招聘200名工作人员。其中:人才引进30名,公开考试17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全县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的必须获得相应学位,按照县委、县政府人才引进的有关办法,免笔试,只面试,经考察考核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 8日至1997年5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个别特殊岗位年龄详见附表。年龄界定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县电视台、县红网、县公众信息网、县人事信息网站发布。同时,招聘实施方案在县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醒目处张贴。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周六、周日照常报名)。教育岗位报名地点在攸县发展中心教育局1070室(十楼),卫生岗位报名地点在攸县发展中心人社局(人事)1072室(十楼)。
(二)报名方式。人才引进岗位可以采取网上报名,其它岗位只采取现场报名。报考教育人才引进岗位,上传《报名登记表》及引进岗位报名资料,到攸县教育邮箱(1376249370@qq.com);报考卫生人才引进岗位,上传《报名登记表》及引进岗位报名资料,到攸县人事考试电子邮箱(yxrsjbm@163.com)。
七、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人才引进网上报名对象在参加面试时,须带所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八、笔试
(一)笔试范围。教育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卫生医疗、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卫生财会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开考比例。竞聘对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减少招聘计划或调剂到其它岗位。
(三)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5月27日-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攸县发展中心1072室)。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九、面试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教育小学教师岗位、卫生护理岗位的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其它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的内容和要求。教育人才引进和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音、体、美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加专业能力测试(说课、专业能力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卫生护理岗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核;卫生医疗、财会岗位面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当天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十、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教育小学教师岗位、卫生医疗、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卫生财会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三)考核。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递补。在体检或考察中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考核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公众信息网及县人事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教育招聘岗位相同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卫生岗位聘用,由县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经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后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时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然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属首次就业人员的,应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对象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属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对象,按照《攸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