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712室(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二、查验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
1、《资格复审登记表》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如实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学历、学位材料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须在2015年7月24日之前取得。
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留下备查。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A、学历、学位符合岗位条件。学历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登录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网址是http://www.chsi.com.cn。
B、学历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所载明的专业,须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以及《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的专业一致。
为防止有的考生提供假文凭和填报虚假信息,如有考生学历证书丢失的,须按教育部第21号令提供《学历证明书》,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学位证书丢失的,须出具学校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不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将取消入围下一轮资格。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