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淅川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15-08-08
经淅川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淅川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分配表》附后。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全日制普通类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人员,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报考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应聘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教师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相一致。
4、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份)或人才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到现场进行报名。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指标调剂使用,将指标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学科。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30。
报名地点:淅川县招聘办公室,招聘办设在人社局三楼。
报名费用: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