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小学教师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公开遴选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本市范围内教龄满两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在本市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三支一扶(支教)、特岗教师等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身体条件应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3、经所在学校及学校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条件
遴选岗位 |
遴选人数 |
遴选条件 |
语文教师 |
1 |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2、已获得小学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3、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
数学教师 |
1 |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2、已获得小学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3、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2、已获得小学及以上信息技术或计算机学科教师资格;3、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
体育教师 |
1 |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2、已获得小学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3、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2015年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若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考70%。
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4、面试。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基本技能(粉笔字、钢笔字)、片段教学(试讲)、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主要对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依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到市教育局直属小学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直属小学根据试用情况提出拟遴选意见,呈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3-8208749(市教育局人事科)
0793-8295986(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
0793-8176236(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2015年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遴选教师报名表》
上饶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