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的通知
按照《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规定,根据考生总成绩及体检情况,请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丰县人才市场(中阳大道东首、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1、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计划生育情况由考生所在单位(村、街道)及县级计生部门在考察(政审)表计划生育情况一栏进行认定。
5、往届毕业生于8月5日前到丰县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
各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16-89215163,89210908,80396925
咨询QQ群:463469002
附件:
附件1: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表.xls
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3日
附件1: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人员名单.rar
附件2:2015年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政审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