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本科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学科岗位要求一致;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其他人员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2015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新沂市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的;新沂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教育网站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③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笔试费100元/人。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6.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新沂教育网(www.xysedu.cn)上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专业课基础知识(占60%)和编写教案(占4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5年5月8日上午8:3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