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区小学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外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临海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原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和由临海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身份界定以临海市教育局人事关系介绍信为准)。评为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及脱产进修后在本单位服务未满三年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1、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对口。
3、任教年限:农村学校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满6年或夫妻双方均在农村学校工作合计满10年的一方,且在现任职学校工作满3年;城区学校教师,在现任职学校工作满5年。
4、教学业绩:近三学年度所任学科教学业绩在本镇(或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内排名前60%者。
5、年度考核结果:近三学年度在学校的综合考核中量化成绩均居前50%名次者或考核合格且有一年为优秀。
6、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聘用学校、岗位、职数及专技等级(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4--5 日(下午5:30时止);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凭现任教学校(镇级以上学校)“同意外聘”和近三年教学业绩及学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照2张,填写报名表。
五、选聘办法和程序
1、组织报名。依据报名办法要求组织报名。
2、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临海市教育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名单。
3、考核办法。考核采用笔试形式。笔试由教育局组织,笔试时间:8月7日(另行通知,详见临海教育网),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共卷,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确定拟聘人员,分数并列以工作年限长的在先(下同),并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
5、择岗。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对象。择岗进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可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一次。
6、办理相关手续。市教育局将可聘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它事宜
1、民办学校教师参加应聘的,按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教师有序流动的实施办法》(临教人[2003]9号)执行。
2、近五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许到城区学校应聘:
⑴不遵守市教育局整治有偿家教等师德有关规定的;
⑵出现重大工作失职、失误,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⑶造谣惑众或故意散播谣言,给学校的和谐稳定及教师的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⑷因参与违法乱纪事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⑸组织或参与集体罢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⑹其他不宜交流调动到城区学校的。
3、属于幼儿教师编制的人员不得参加小学岗位应聘。
4、农村学校允许进城区学校应聘报名人数须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5%内,且报名总数(以镇、街道为单位)不得超过20人。
5、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纪律处理。
临海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