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所需材料必须如实提供,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1),如有虚报,带来的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五、面试
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徐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按不少于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确定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形式主要为课堂教学或组织活动、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后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徐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标准体检合格,并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同一学校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徐州教育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教育局认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就业的硕士、博士试用期为6个月,在职优秀教师等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予以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有关待遇
按照《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徐委办〔2014〕12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的通知》(徐人才办〔2015〕7号)等文件,落实各项待遇。未就业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在职优秀教师不符合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编定岗,不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其他事项与招聘学校面议。
十、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教育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3732448
市教育局 0516-83722293、83722713
人才引进待遇及政策咨询电话:
徐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516-83739207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3732486
市教育局 0516-83723007
附件:
1.诚信承诺书
2. 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
3. 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学科及专业要求
4.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