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15年招聘中学教师现场招考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2015年招聘中学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所学本科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4.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考生报考岗位和所学专业是否一致,由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目录确认)
三、招聘岗位
学科 |
数学 |
信息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英语 |
语文 |
物理 |
岗位代码 |
0101 |
0102 |
0103 |
0104 |
0105 |
0106 |
0107 |
0108 |
第一中学(高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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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第三中学(高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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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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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镇初中 |
4 |
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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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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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计 |
7 |
1 |
2 |
2 |
1 |
4 |
2 |
4 |
四、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上午9:00
2.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
联系电话:13585378596(蔡老师)
3现场提供材料: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表、获奖证书、所学专业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
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须达到3∶1及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9日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高中、大学教学内容)
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人员合格线为60分,如面试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面试于2015年4月10日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签约录用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其他体检、考核、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其他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