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表者:第三实验幼儿园于2015年07月13日12:07
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7月22日下午5: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填报《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发送电子邮件至gzsysy2014@163.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7月24日9:00时起自行前往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天河北苑一街23号)领取准考证。
(五)报考要求:
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定于2015年7月24日上午9:30—12:30,进行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厨工不需要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
笔试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按照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幼儿园相关从业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61078201。
附件:
1、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广州市天河第三实验幼儿园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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