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考试时间:7月29日 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因弃权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同类别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一)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主管部门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在考察后的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陵人才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向聘用人员颁发《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一)核减招聘计划、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考察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等事宜均在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6226678 6990122
监督电话:0534-6268378 6990123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