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德人社〔2014〕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教师(具体职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的人员,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乐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9:00-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7月15日11:00-21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sdllrc.com(乐陵人才信息网)
http://www.llsrsj.gov.cn(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7月15日11:00-20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7月15日11:00-21日16:00
笔试考务费: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或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5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5年7月27日9:00- 7月29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计划核减情况在乐陵人才信息网予以公示。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7月15日— 7月21日到乐陵市人才市场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2015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7月15日之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