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就业报到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携带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函)和学校证明;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入编证明及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教师资格证书(已申请教师资格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注明学段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证明);
(六)每人交考务费3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函和“五类学生”出具相关服务基层的证明须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交存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七、素能测评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素能测评,按岗位类别根据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素能测评分为笔试和教学技能测试。本次素能测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素能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60%。
(一)笔试
拟聘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5,如果达不到1:5的,经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经降低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报考高中、初中、特教教师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报考市委党校教师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申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3比例,经登封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为1:2,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主要以试讲、答辩方式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思考分析问题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素能测评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出现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加试采用教学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最终依据加试成绩确定素能测评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素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素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素能测评成绩高低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从参加体检人员中按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
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学技能测试成绩、素能测评总成绩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封市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上岗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待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二)聘用人员由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三)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间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