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共青团淮安市委公开招聘共青艺术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淮安市共青艺术幼儿园是团市委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3--6岁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为适应幼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师资结构,经团市委党组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青艺术幼儿园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7名(详见附件1:2015年共青团淮安市委公开招聘共青艺术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01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02或03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合同。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5年共青团淮安市委公开招聘共青艺术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与淮安市共青艺术幼儿园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民北路8号(市青少年宫主楼2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517-83946787、0517-83906620。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01岗位的需同时提供两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担任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报考02岗位的,需同时提供两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任教学校及起止时间)。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名资格初审:淮安团市委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人数则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
5.报名笔试费:100元/人。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报考01岗位的,还包括教学管理相关内容。总分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布(网址:http://young.huaian.gov.cn)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在职人员,参加面试前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报考01和02岗位的,面试前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通过审查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被取消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报考01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02、03岗位的,面试采用才艺展示(绘画、弹唱、舞蹈)、试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成绩公布:面试现场通知考生,并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布。
6.面试费用:100元/人,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纳。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布。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3605276。
本公告由淮安团市委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淮安团市委公开招聘共青艺术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15年淮安团市委公开招聘共青艺术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
2015年7月1日
1.2015年淮安团市委公开招聘共青艺术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2015年淮安团市委公开招聘共青艺术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