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1.凡参加毕节市内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1年至2年(不含2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2年至3年(不含3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3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毕节市内“见习生”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上述人员服务期不足一年的不予加分。
2.大方县内农村“两户”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0分(“两户”指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
3.经审查符合(方府办通【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失地农民优惠标准且未违反生育政策的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人员)、“见习生”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2.大方县内农村“两户”子女须提供由乡镇计生办出具、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县级及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属农村“两户”的计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并由大方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后的《被征地农民身份申报表》、县级及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生育政策的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并将此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结束前交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2015年7月15日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frsj.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公共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7月23日-7月24日,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费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分值)×2÷3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
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高中教师另加专业知识测试,试教成绩与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各占50%,计算公式为:试教成绩×0.5+专业知识测试成绩×0.5=高中教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八.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选岗(幼儿教师岗位)
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分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分数并列的,当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职位和岗位具体见《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选岗表》。
考生须带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选岗,不得委托他人选岗。未参加选岗的, 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再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能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考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申办成功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件号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frs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
1.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职位表;
2.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报名表.rar
3.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rar
4.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选岗表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