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5〕69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5〕7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为我县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招聘(以户口为准)。报考者可在毕节教育网查看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282名,其中:
小学126名(语文32名,数学26名,英语18名,音乐17名,体育19名,美术9名,信息技术5名),安排在我县乡镇小学任教;
初中156名(语文20名,数学33名,英语43名<含硕师计划2名>,物理13名<含硕师计划1名>,化学7名<含硕师计划1名>,生物4名<含硕师计划1名>,地理5名,历史5名,政治8名,音乐5名,体育6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5名),安排在农村初级中学或小学初中部任教。
(二)县“特岗计划”31名,其中:
小学31名(语文6名,数学7名,英语6名,音乐8名,体育2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安排在我县乡镇小学任教。
具体见《2015年大方县农村义务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县双语教育,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懂相应民族语言的考生到设岗的双语学校或教学点任教。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毕节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信息工程学校(七星关区郭家湾拥军路74号)内我县所设报名点参加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的还须提供现在属我县户籍的证明材料,生源地属我县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迁回的应在原所在乡镇的派出所出具原属我县户籍的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学校有效证明)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已婚人员应出具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签字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一个月以内)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6—17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具体面试方案及面试考场安排情况等将于5月13日后公布在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www.bjjy.gov.cn/)。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8 -19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见5月17日23∶00时后在毕节市教育局网公布的体检方案。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预录取考生须于(含“硕师计划”研究生)5月20日到我县设在毕节信息工程学校(七星关区郭家湾拥军路74号)的签约点预签约(具体事宜见5月18日在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www.bjjy.gov.cn/>公布的签约须知),“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预录取签订聘任合同的考生(含“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预签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5月2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并完成已签约考生的信息录入工作。5月22日我县将“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bjedu69@163.com),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