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职员公告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教育资源,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我区决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类别
本次招考中小学教职员共100名,分“面向全国选招应届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4名)、“选招市级表彰以上小学优秀教师(6名)”和“定向选招中小学教职员(90名)”三个类别。
二、招考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面向全国选招应届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4名)
1、招考职位
2、招考条件
⑴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⑵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下同)。
⑶政审条件: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下同)。
⑷服从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下同)。
(二)选招市级表彰以上小学优秀教师(6名)
1、招考职位
2、招考范围、条件
⑴对象、学历及业绩条件:
①广东省内、河源市外的在编在岗教师,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中师以上学历且曾获得广东省省级(含省教育厅)以上表彰的“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班主任”、“南粤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
②河源市内的在编在岗教师,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中师以上学历且曾获得河源市市级(含市教育局)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
⑵年龄条件:40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面向河源市定点选招县级表彰以上中小学优秀教师(18名)
1、招考职位
说明:全部安排到高新区实验学校任教,须在定点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2、招考范围、条件
⑴对象、学历及业绩条件:河源市内的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初中教师职位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报考小学教师职位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中师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曾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
⑵年龄条件:38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定向选招中小学教师(65名)
1、中学
⑴招考职位
说明:全部定向安排到高新区实验学校或埔前镇、高埔岗农场所辖农村中学任教,须在定向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⑵招考范围、条件
①招考范围:户籍在广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入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户籍在广东但现暂未迁回的应届毕业生)。
②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小学
⑴招考职位
说明:全部定向安排,须在定向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⑵招考范围、条件
①招考范围:报考高新区实验学校教师职位须户籍在河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入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户s籍在河源但现暂未迁回的应届毕业生)或户籍在源城的居民的子女、配偶。报考埔前、源南镇和高埔岗农场所辖小学教师职位须户籍在源城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入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户籍在源城但现暂未迁回的应届毕业生)或户籍在源城的居民的子女、配偶。
②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和品德与社会教师职位的,须所学专业对口。
③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定向选招中小学教学辅助人员(7名)
1、招考职位
说明:全部定向安排到高新区实验学校或埔前镇、高埔岗农场所辖农村中小学工作,须在定向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2、招考范围、条件
⑴招考范围:户籍在源城的毕业生(含入读全日制院校前户籍在源城但现暂未迁回的应届毕业生),户籍在源城的居民的子女、配偶。
⑵学历及专业条件:①报考中学实验员职位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仪器管理或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②报考中小学校医职位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⑶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考办法
报考者于7月1—3日到源城区教育局五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学业成绩表及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2015年以来拍摄的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报考者属于源城区居民的子女、配偶的,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者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上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优待人员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者属于曾获得县级表彰以上的先进个人的,应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聘用
(一)考试形式:⑴笔试;⑵面试。其中,“面向全国选招应届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和“选招市级表彰以上小学优秀教师”报考者免笔试,可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笔试内容:⑴报考教师职位:考察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⑵报考实验员职位:考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仪器管理专业知识。⑶报考校医职位:考察临床医学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名时详见《报考须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为面试的资格试。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笔试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具体形式详见《报考须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笔试、面试成绩的满分各为100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聘用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总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须提供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计生情况审查及政审后,组织拟聘用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将予聘用。在2015年9月30日前,如有拟聘用对象声明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七)工作调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按照定向招考要求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手续:对正式聘用人员,源城区教育局将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办理建档、纳编、套资等相关聘用手续。
(九)违规违约责任: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